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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12-13 15:34:55
阅读:318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51号)中关于“在基础条件好、建设潜力大、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示范”的精神,经自愿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并结合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明确1个市、13个县(市、区)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单位(名单附后)。为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要严格做到规划先行。示范市、县(市、区)要以省、市、县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水利等相关规划,因地制宜编制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规划任务数应不低于省、市、县三级规划下达任务数,并与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的阶段目标保持一致。县(市、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任务要落实到村组、地块,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农业农村厅审批。遂宁市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要以所属县(市、区)规划(要求与示范县一致)为基础,任务应细化到乡镇,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农业农村厅审批。
13个示范县(市、区)及遂宁市所辖县(市、区)要以各地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2021-2025年)为依托,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24号)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要求,编制202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概算、资金构成、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将建设任务、建设布局、建设内容落地上图,具体到地块。实施方案由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后进行批复,并上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的支出范围进行开支,严禁超范围使用。
联系人:谢东星(028)85505769
邮 箱:nynctnjc@126.com
附件:1.四川省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单位名单
2.××市、县(市、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2021-2025年)编制提纲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
附件2
××市、县(市、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规划(2021-2025年)编制提纲
支撑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其他资料。
编辑 | 木子
审核 | Chilli
来源 | 四川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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