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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简称中农富通)是农业高科技服务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近千名高学历、高素质、实战经验丰富的一线人才组成的团队,和1000余位来自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的资深专家,多次承担并荣获多项国家重大攻关课题奖项。中农富通总部位于北京,已在四川、山西、山东、广西、河南、河北、安徽、江苏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四川中农富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中农富通)隶属于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作为中农富通旗下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农富通面向西部地区开展包括市县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规划、县域农业发展战略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示范园规划农业园区规划设计等领域的研究与规划等多种类型的现代农业高科技服务,致力于打造西部地区农业高科技服务综合开放式平台。

  全链条服务 Whole chain service

在区域发展和乡村产业层面,开展顶层设计,研究谋划发展休闲农业园区、农业地产、主体农业度假区、农业文旅商综合体、农业产业新区(新城)、特色小城镇等大型农业项目提供战略策划、发展规划、区域经济与园区总体策划、品牌与形象策划、概念性规划、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等服务内容。

  案例展示 Case Show

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简称中农富通)是农业高科技服务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近千名高学历、高素质、实战经验丰富的一线人才组成的团队,和1000余位来自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的资深专家,多次承担并荣获多项国家重大攻关课题奖项。中农富通总部位于北京,已在四川、山西、山东、广西、河南、河北、安徽、江苏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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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简称中农富通)是农业高科技服务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近千名高学历、高素质、实战经验丰富的一线人才组成的团队,和1000余位来自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的资深专家,多次承担并荣获多项国家重大攻关课题奖项。中农富通总部位于北京,已在四川、山西、山东、广西、河南、河北、安徽、江苏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

  关于我们 About Us

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简称中农富通)始终坚持国家战略,秉承“聚世界一流农业人才、建国际优秀推广平台”的发展愿景,整合人才科技资源,为政府、企业等提供乡村产业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工程建造、科技推广、运营管理、农产品产销对接等多元化、全方位、一揽子服务,可做到“交钥匙”的精品工程,项目覆盖全国,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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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农富通园艺有限公司(简称中农富通)是农业高科技服务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近千名高学历、高素质、实战经验丰富的一线人才组成的团队,和1000余位来自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校的资深专家,多次承担并荣获多项国家重大攻关课题奖项。中农富通总部位于北京,已在四川、山西、山东、广西、河南、河北、安徽、江苏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

58个试点名单公布!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2-04-28 15:02:28

阅读: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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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

环办科财函〔2022〕172号

 

 

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各试点实施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深入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根据《关于推荐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对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推荐的EOD模式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河北省潮河流域(滦平段)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58个项目(名单见附件)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2024年。
  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和环保产业发展要求。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部门等试点推进单位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推进试点工作规范实施。国家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按照精准施策、市场化运作和风险可控原则,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中长期资金优势,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三、依法依规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实施单位是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试点实施承诺,不以试点名义突破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空间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采用合法合规方式选择具备较强产业投资运营能力的项目实施主体,由一个主体一体化实施,确保产业开发项目持续运营。
  四、强化项目收益内部反哺机制。试点实施单位切实加强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相关经营性产业开发项目一体化融合实施。在项目边界范围内实现产业开发项目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持续性收益反哺。实施中可适当优化试点依托项目,加强产业收益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反哺力度,减少政府资金投入,力争实现政府资金“零投入”。
  五、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实施单位加强统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治理创新模式。按照《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定期调度的通知》要求,试点实施单位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试点项目季度实施进度情况表报送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试点期内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进展情况报告报请省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后,由两部门上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抄报国家开发银行。
  附件: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
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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